人类社会早期婚姻中,没有媒人。
母系社会,或是同族杂婚;或是两氏族杂婚;或是男女互为主夫or主妻,但不排斥其他伴侣……其共同特点是“民知其母,不知其父”,所生子女归女方。
父系社会初期,男子通过劫掠妇女作自己妻子;或将妇女视为商品,用一定数量财物进行交换,弥补女家所受损失。所生子女归男方。
直到聘娶婚出现,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婚姻类型,媒人也随之诞生。
合婚当避:图案为童子骑着属相动物,相克的两个捉对厮杀,画面上方还有“从来白马怕青牛”一类的顺口溜,称为《合婚当避歌》。杜撰出生肖的所谓“不合”,且又“泪交流”、“不到头”,说得如此相犯,男女双方如何是好?
清 杨柳青年画 俄罗斯圣彼得堡博物馆收藏
什么是“媒”,什么是“妁”
传说聘娶婚起源于伏羲氏,在周代已形成固定的规范和流程,《周礼》明确规定婚姻“六礼”: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。
“将合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庙,而下以继后世也。”小家庭稳定是大社会稳定的前提,所以“夫妇之道,不可以不久也。”结婚不只是个人行为,“聘娶婚”讲究“男不自专取,女不自专嫁”,由两姓家族各派使者进行沟通。中国人讲留余地,把议婚变成“英国议会”吵架现场太伤感情,所以“男不亲求,女不亲许”,需要一个中间人进行斡旋,成为两家的缓冲。
再者,氏族生活较封闭,哪怕同族男女也“不杂坐”,女子很少出门,出门必须用东西挡住头脸,男子不允许随意进入内宅。同族尚且如此,不同氏族间的男女就更难认识了,这些都是“媒妁”产生的条件。
《说文解字》曰:“媒,谋也。谋合二姓者也。”“妁,酌也……斟酌二姓者……欲调适也。”也有说“男媒女妁”,认为“媒”指男方家的媒人,“妁”指女方家的媒人。
媒婆:媒婆属彩旦的一种。彩旦是地位卑下而出语诙谐的平民妇女,多扮三姑六婆之类,如《仁贵征东》的墓婆、《织锦回文》的店婆、《吕后斩韩》的吕谢青远等。媒婆是江加走的代表角色之一。他把家婆 ( 闽南语,即媒婆)的头像雕成脸带媚笑,薄嘴唇能上下开合,唇边点上带毛的黑痞(代表“笑痣”),加上一个能动的下巴,梳着闽南风味的“苏宗髻”,显示出家婆的油嘴滑舌,善于奉迎的形象。因为媒婆要经常动脑筋,睡眠不好,所以在她的额头两旁贴上两个红色膏药,说明她费尽心机而神经衰弱。
福建泉州 黄义罗刻
“媒妁”要参与婚姻全过程,“六礼”的每一步都有他们的身影,哪怕两家已经交好,不需要媒妁介绍和调查信息,也要请他们来当吉祥物。《诗经·伐柯》一诗写:“伐柯如之何,匪斧不克。娶妻如之何,匪媒不得。”用持斧砍树做斧柄,来比喻结婚必须有媒人,因此媒人又称“伐柯人”。
这种“男女有别”的制度,是为了“隔男女,防淫佚,养廉耻”。男女隔绝,社会无法运行,“媒妁”的出现保证了这种制度能维持。同时“媒妁”又让这种制度变得更加严苛。人们开始将没有“媒妁”参与的婚姻视为异类,“父母国人皆贱之”。“媒妁之言”的作用,类似于今天的结婚证,既是一种束缚,也是一层保障。
《诗经·氓》的女主角,“匪我愆期,子无良媒。将子无怒,秋以为期。”她明知男方没有媒人,还答应他的追求,定下秋天作婚期。结局自然是悲惨的,她被丈夫抛弃,娘家不为她撑腰。朱熹认为,这名弃妇的悲剧,只能怪自己迁就“子无良媒”。
倩女寻梅:此对年画中的“梅”谐音“媒”,即做媒;“菊”谐音“举”,即举子、举人。寻梅、爱菊是封建社会民间女子以含蓄的手法表达爱情的方式,也暗含民间“男才女貌”的传统婚姻观念。画中采菊和寻梅的倩女和佳人皆为清初的时尚打扮,优雅闲适,楚楚动人,服装上绘有山茶、盘长、蜜蜂、兰草、寿字纹等吉祥图案,为当地最流行的美人画之一,贴于女孩房间或窗扇上。
清代 陕西凤翔
官媒、私媒、神媒、鬼媒
“媒妁”分为官媒和私媒两种。
官媒相当于管理婚姻的公务员,周代称为“媒氏”,“媒氏掌万民之判”。早期媒妁由有威望的男性长者充当,手中权力较大。
“媒氏”工作内容包括:户口登记,记录新生儿的出生年月和姓名;结婚登记,登记待嫁娶、已嫁娶和再嫁娶的男女信息;调解纠纷,掌管婚姻诉讼案,惩罚违法者;监督六礼,禁止民间婚礼铺张浪费……等等。
最有趣的还是主持相亲。古时以每年九月到正月为婚期(农闲时间),若到了仲春还不成婚,“媒氏”就要开启催婚大招。每年仲春(农忙之前),“媒氏”会督促适龄男女在野外举行大型相亲会,男女自愿勾搭,碰到顺眼的,可以手牵手去小树林,“奔者不禁”。
《诗经·溱洧》描述的就是仲春之月,青年男女成群幽会的情景。《诗经·褰裳》还有女子发出“子不我思,岂无他人”的感慨,你既然不爱我,那我就去找别人。如果这样还找不着对象,剩男剩女们可能会被强行“拉郎配”。
后世官媒多由妇女充当,比如元代“媒妁由地方长老,保送信实妇人,充官为籍。”这些官媒还负责代管贫困女、女犯人、女奴的婚嫁问题,“杀礼以成其婚”(减省仪礼,促成婚姻)。还有的官媒会在晚上“查墙子”,在小巷子或旮旯等地巡查,发现男女私会,就将他们赶走或罚款。官媒有时还要负责判断女子是否失贞等事。
槐荫相会:古代民间传说,秀才董永家贫,其父亡,董永卖身傅府为奴,得资葬父。玉帝女儿七仙女同情董永遭遇,私奔凡尘,在槐荫树下拦阻到傅员外家上工的董永,愿与之结为夫妻。董永自觉孤苦无依,不愿累及他人,故再三婉拒。得土地公撮合,老槐树为媒,二人拜天地后同去傅家上工为佣,七仙女织锦帮董永赎身。此剧在明代时就已成型,为青阳腔《织锦记》,清代时为《槐荫树》,后改为众所周知的《天仙配》。此画展现的即是土地公撮合二人于槐荫树下相会的场景。应有两幅,惜表现董永之图已佚。
清代 陕西凤翔 陕西省艺术馆藏
私媒则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,秦汉后也多是妇女充当。
专职媒妁掌握很多未婚男女信息,比如现今河南某地的媒人,将手中掌握的未婚男女信息,称为“媒茬儿”,谁手里“媒茬儿”多,谁就更得心应手。
兼职媒人来自各行各业,她们走街串巷,与人打交道多,能进入别人内宅。她们已婚生子,对婚育烂熟于心,又因年老而丧失了性价值,从而可以和男子接触。此外,寺院中的尼姑、道姑、卦姑,能接触大量妇女,又因不在“红尘”内,可以和男子接触,因此“三姑”们做媒,有着与老年妇女一样的便利。还有一些当事人的长辈、老师、亲友,甚至是官员、皇帝等,也有可能出于好心临时充当媒人。
拾玉镯:孙玉姣丧父,与母以养鸡为生。一日,孙母外出,玉娇独自于窗前做针线。傅朋年少好游,走马郊外,忽见玉娇独坐窗前,神态动人;傅为之所动,不顾冒昧,上前叩问。玉娇见傅朋年少俊俏,亦心生爱慕。傅朋临别,放玉镯于地上表达心意;玉娇含羞待其远去方将玉镯拾起。邻居刘媒婆窥见此幕,允代做媒,欲成好事。这幅剪纸正是描写玉娇羞羞答答拾起玉镯,刘媒婆走来故意打趣的场景。
张树梅 河北磁县
除了以人为媒外,还有一些特殊“媒人”。
各行业都有自己的神,比如药王、花神,就连炒个菜都有灶神,做媒也不例外。史书上有祭祀“高禖”的记载。郑玄在解释“禖”字时说:“变媒为禖,神之也。”认为将“媒”字写成“禖”,是为了将其视为神灵而祭祀。“高禖”即神媒。“高禖”是谁,有不同争议,常见的有女娲、先祖、伏羲等。
到了后世,神秘莫测的“高禖”不被人熟悉,反倒是没事玩红线的“月老”,作为媒神而家喻户晓。“月老”出自唐代李复的传奇《续幽怪录·定婚店》:韦固路过宋城住店时,发现一老人携布袋,坐在月下翻书,便好奇询问。老人回答:“我翻的是天下婚姻簿,袋子里是赤绳子,用来拴系夫妻之足,拴了红线的两人,即便是仇敌之家、贫贱悬隔,不管相离多远,都会成为夫妻。”
操办冥婚的鬼媒人,也是一种媒人,他们可能是由死者的亲属充当。冥婚和正常嫁娶一样有仪式,比如给两家送“细帖”、算生辰八字、占卜定日子、送嫁妆聘礼、下葬合幡等。冥婚在民间流行,但一直不被正统认可。
作为男女两家的“恩人”,媒人很受尊重。两宋时期,媒人在婚礼上坐高位,入座顺序还排在姨、妗及岳母之前。有的地方在婚后要送媒人一双鞋,表达对媒人来往奔波的感谢。有的会在婚后“请大宾”,好好款待媒人,在酒席上,媒人少不了被灌酒,这是人们调侃和表达谢意的方式。
和合二仙图(局部):相传寒山与拾得两人亲如兄弟,并爱上同一个女子。当寒山得知拾得也深爱此女子,遂出家为僧,拾得追随寒山而去,开创了寒山寺。明清时期民间以他们为喜神婚礼时在洞房中人持荷花,手中包袱露出石榴、葡萄等水悬挂和合二仙图果,象征多子。一人捧圆盒,手拿灵芝、葫芦等,象征福禄、祥瑞,意为“和(荷)谐合(盒)好”。
媒人的法规和生意
从先秦至唐,“媒妁之言”经历了一个由俗而礼、由礼而法的过程。唐代开始,婚姻必由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,成为明确的法律规定。做媒要承担法律风险,若嫁娶违法,媒人要在主婚人基础上“各减首罪二等”,因此不能当“法盲”。唐宋出现了媒人行会组织,元代政府给媒人颁发《至元新格》,让她们熟悉法律条文。
那什么形式的婚姻会违法呢?比如在唐朝,必须坚持同姓不婚的原则,《唐律疏义》写“假有同姓为婚”,媒人要被罚服劳役一年。又如,媒人必须参与立婚书,还要将婚书给官府报备;必须坚持良贱不婚;不能违时嫁娶,主要是父母或帝王丧期不能成婚,《唐律疏义》写“其父母丧内,为嫁娶人媒合……杖八十。”
无利不起早,以做媒为生计的媒人,难免将赚钱当作第一目的。媒人东奔西走,两头说合,她们需要巧舌如簧,使出浑身解数,甚至不惜颠倒黑白、哄蒙拐骗,这也导致媒人的名声江河日下。《战国策·燕策》中就记载“周地贱媒”,因为媒人去男家就极力称颂女方美丽,到女家就极力称颂男方富裕。等婚姻结成,双方发现自己被骗,又不可轻易悔婚,耽误了一辈子。
《西厢记》里崔莺莺的侍女红娘(中),在莺莺和张生之间传递信息,促成了他们的结合。后借指热心促成别人婚姻的人。明崇祯十三年闵齐伋六色套印本
德国科隆东方艺术博物馆藏
因为害怕被媒人欺瞒,一些父母会对对方家庭、人品、健康等,做一些明里暗里的调查。男家可派人到女家相看准媳妇,女家可约准女婿到集市上进行观察。但即使是这样谨慎,媒人仍有办法瞒天过海,比如:耳聋的姑娘可以佯装害羞而由他人代答问题,腿瘸的小伙骑在马上就看不出残疾,穷困男子会跟邻居借点东西摆家里。
民间还有一种恶媒人,她们为了获取利益,不惜为男女通奸搭桥。人的情感被长期压抑,这给恶媒人提供了条件。她们或以卖花、卖首饰、开店为名,暗中替人牵头。如《水浒传》中撮合西门庆与潘金莲的王婆,她开着茶坊,自称“老身为头是做媒;又会做牙婆;也会抱腰,也会收小的,也会说风情,也会做马泊六。”“马泊六”即指专门撮合不正当男女关系的“媒人”。
“三姑六婆”中,“三姑”虽处于“清净之地”,却并不真清净,男女淫乱现象有很多是由她们牵头造成。“六婆”之首的牙婆,就是人贩子,偶尔充当买卖妻妾的中介人,因此也被看作媒人。明清时的文人说“三姑六婆,淫盗之媒”,一些诗礼之家更是将她们与“三刑六害”等同,大张告示禁止其出入。
如今,戏台上的媒婆,多半是花里胡哨、滑稽夸张的老女人。这显然是人们对媒婆的丑化。人们一方面要请媒人、敬媒人,一方面又对之厌恶不已,这是很奇特的。
我们不排除有成人之美者,有些不幸婚姻也不完全由媒人造成,但儿女内心的怨恨不能直接发作在父母身上,媒人就被置于风口浪尖了。一些地区的“哭嫁歌”里有骂媒人的戏份:“媒人媒人黑心肝,这头哄来那头瞒,挣个猪头解解馋。”“背时媒人是条狗,那头吃了这头走。娘家来吹女婿好,婆家去夸嫁妆多。树上麻雀哄得来,岩上猴子骗得走。豌豆开花角对角,媒人吃了烂嘴角。铁树开花八寸长,媒人吃了烂大肠……”“不怨爹,不怨娘,光怨媒人坏心肠!媒人肉,用锅熬;媒人皮,当鼓敲;媒人骨头当柴烧!”
面对咒骂,媒人还要笑嘻嘻对歌:“我的姑娘也!你把媒人骂死了,人间鹊桥哪个搭?上庙去把尼姑做,背起包袱找男人。头发白了还是黄花女,八十岁的姑娘打单身。”若媒人反应不够机智,就可能被女家奚落,或被关起来不让出门,直到对上歌为止。
红娘 剪纸
后媒人时代
1949年,《婚姻法》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婚姻自由,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从此,“媒妁”制度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。不过,今天男女双方结婚时,必须去婚姻登记所登记,在某种程度上,这也是官媒的变种。
“媒妁”制度深深地影响了中国人性格。中国人自古便不被鼓励表达、追求自己的爱情,甚至在成婚之后也不能表现过多恩爱,否则会说妻子淫荡,丈夫没志气。因此,中国男女在吸引异性方面的技能、经验均不足,视恋爱为不可见人之事。
再加上现在分工很细,一些行业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衡,尽管已经恋爱自由、婚姻自主,但需要由长辈或同事朋友介绍对象的人仍比比皆是。公园中的“相亲角”,几乎都是父母为子女张贴求婚信息。今天的婚姻主动权,不掌握在媒妁之言里,而掌握在当事人手中,所以需要当事人培养主动出击的观念与